《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掌上梅州讯《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市校实现民主立法、园足AG超玩会入口开门立法,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梅州日报》刊发《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进条见稿界
2018年,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案修2019年,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建设,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地级市。目前,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AG超玩会入口法规,梅州作为“足球之乡”,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将为梅州擦亮“足球之乡”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
市人大常委会将《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条例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充分借鉴外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11月27日,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分为总则、教育与普及、发展与提高、保障促进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在宣传引导、幼儿启蒙、学校责任、家长支持、学生参与、球队和竞赛体系、成长通道、文化建设、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电子邮箱:mzrdfgw@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梅州日报记者:林德培
编辑:林仪
审核:张英昊
- ·踏雪寻梅有“香雪”
- ·快讯丨朱会东到港北区调研经济运行情况
- ·快讯丨我市部署自然资源工作 朱会东林海波作批示
- ·春节假期全市接待游客378万多人次
- ·这个年,从“桂字号”开始,吃遍广西
- ·快讯丨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桂平:万亩淮山丰收上市
- ·港澳委员和特邀贵宾在我市开展考察活动
- ·这个年,从“桂字号”开始,吃遍广西
- ·时政简讯(3月12日)
- ·我市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泽连斯基:没有就领土问题达成任何共识
- ·快讯丨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 ·全国人大代表蒙全:让农民种粮有动力、能得利